表哥“借名”给未成年表弟买车,出事后谁赔钱?
2026-02-02 11:11:0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320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 陈军英胡敏刚

日常生活中,亲戚朋友间借个车开很常见。但如果车是未成年人买的,挂在了亲戚名下,开出去撞了人,这责任该怎么算?赔偿该找谁?最近,湖南汝城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引人深思的案子。

未成年人小吴开着一辆小轿车,不小心撞上了朱先生骑的摩托车。事故发生后,小吴心里害怕,直接开车跑了。后来交警认定,小吴负主要责任,朱先生负次要责任。

这起事故特殊在哪呢?

这辆车实际是小吴自己出钱买的,但因为小吴年纪小,没法自己办手续,车子就登记在了他表哥大吴的名下。不巧的是,出事的时候,这辆车的交强险刚好过期了。小吴父亲已去世,母亲改嫁,他跟着爷爷奶奶生活。

受伤的朱先生治疗花了一大笔钱,他把小吴、小吴的妈妈、爷爷以及登记车主的表哥大吴,全都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。大家最关心的就是:车子是大吴的名字,但他没开,用不用赔钱?如果要赔,该赔多少?

法院判决

一审法院仔细算账后,确定朱先生的各项损失总共是50万9千多元。法院认为:

1.小吴是开车撞人的人,负主要责任,肯定要赔。

2.表哥大吴是法律上的“车主”,有义务给车上保险。他没给车买交强险,导致朱先生没法从保险公司先拿到赔偿,这本身就有错。而且,他明知表弟小吴是未成年人、没有驾照,还让他开车,错上加错。所以大吴也要担责。

3.小吴的妈妈虽然已改嫁,仍然是小吴的监护人,孩子惹了祸,监护人依法也要负责。

法院最终这样划分“账单”:首先,假设车有保险,保险公司最多能在“交强险”范围内赔19万8千元。这部分因为没保险,就由大吴和小吴各承担一半(每人9万9)。剩下的31万多元损失,根据责任主次,朱先生自己承担30%,剩余的70%再由大吴和小吴对半分。小吴的妈妈对小吴承担的赔偿部分直接承担责任。

大吴觉得冤枉,提起了上诉,说一审程序不对,自己责任太重。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一审该走的程序都走了,大吴作为车主和成年人,过错很清楚,责任分得也合理。于是,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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